了解详情,请参阅“设置指南”。19.10.1.3 报警(块1)设置指南 - 字监控
19.10.2.1 显示历史 - 基本设置/基本
有关部件放置的方法及形状、颜色和标签等设置方法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编辑部件
。8.6.1 编辑部件
将报警值写入监控字地址后,将同时显示报警及其触发日期/时间。如果写入了报警值以外的其他值,则会在同一行中增加恢复时间。
从[通用设置(R)]菜单中选择[报警(A)]或点击,然后将显示如下画面。在[语言]中,选择报警消息显示语言。
在[块设置]选项卡上,为注册消息的块勾选所需显示模式(历史/日志/活动)的复选框,并为每种模式设置作为历史保存的消息数。
选择[备份历史]并定义[隐藏继续报警]。
如果未勾选[备份历史]复选框,当关闭或重置人机界面时,历史报警数据将被清除。
打开[块1]选项卡,选择[字监控]。
在[数据类型]中,选择将保存在[字地址]中的[报警值]的数据类型。
只有在[数据类型]为[DEC]时才设置[符号 +/-]。
在 [字地址] 中, 设置字地址 ,以监控报警触发.
点击[触发条件]单元格,然后点击。此时显示[触发条件设置]对话框。
选择位长度,设置[报警值],点击[确定]。
在[消息]单元格中,输入当触发报警时将显示的报警消息。
一条报警消息中最多可以注册160个单字节字符。
当勾选了[启用文本列表]复选框时,即使在系统运行时也可以切换和显示消息语言。 17.4 更改文本语言(多语言)
报警设置可以以CSV格式导出或导入。
打开画面,设置将显示“历史”的报警。在[部件(P)] 菜单中,选择[报警(A)],或点击 ,并将部件放置在画面上。
双击所放置的报警。将显示报警对话框。
选择报警的块和显示模式。
设置[显示起始行]、[显示报警]和[显示行间距]。
如果需要,使用[项目]、[颜色]和[显示设置]选项卡下的选项来更改报警消息的显示字符数、文本颜色、背景色、字体和大小。点击[确定]。
您可以设置2048 条报警消息(如果选择 [报警设置]-[通用设置]-[报警类型]-[扩展],则为32767条),在运行时,人机界面的内存中最多可以记录 768 条历史、日志和活动报警消息。如果使用IPC,则您可以设置多达10000条报警消息。在运行时,IPC最多可以记录10000条消息。
当使用多个块时,可为所有块设置的总报警消息为 768 条。19.7 按生产线查看报警
报警消息(历史)的监控位地址和监控字地址必须设置在256个字以内。
一行中的最大字符数和一个画面上的最大行数由人机界面的类型和[大小]来决定。
如果您的消息比显示区域宽,超出部分将被截除且不显示。
对于[字监控],如果保存在[字地址]中的报警值频繁波动,将经常触发报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