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6.2 设置步骤 - 显示帮助(子显示)/显示文本窗口

  1. 创建调用子显示的文本窗口。从[通用设置(R)]菜单中选择[文本注册(T)]或点击。将弹出[新建/打开]对话框。

  2. 设置文本文件编号和注释(例如,文本文件编号 "1"、注释"压力异常"),然后点击[创建]。

  3. 指定[语言],导入将作为子显示进行显示的文本。

  4. 然后,注册触发报警时将显示的消息。从[通用设置(R)]菜单中选择[报警(A)]或点击,然后将显示如下画面。在[语言]中,选择报警消息显示语言。

  5. 在[块设置]选项卡上,为注册消息的块勾选所需显示模式(历史/日志/活动)的复选框,并为每种模式设置作为历史保存的消息数。

  6. 选择[备份历史]并定义[隐藏继续报警]。

    • 如果未勾选[备份历史]复选框,当关闭或重置人机界面时,历史报警数据将被清除。

  7. 从[块1]选项卡中,选择[位监控]。

  8. 在 [位地址] 中,设置一个位地址 ,以监控报警触发 .

  9. 点击[触发条件]栏,选择当监控位地址打开或关闭时是否触发报警。

  10. 在[消息]单元格中,输入当触发报警时将显示的报警消息。

    • 一条报警消息中最多可以注册160个单字节字符。

    • 当勾选了 [启用文本列表]复选框时,即使系统运行时也可以切换和显示消息语言。
      17.4 更改文本语言(多语言)

    • 报警设置可以以CSV格式导出或导入。

  11. 设置子显示将显示的文本文件编号(例如,1)。

    • 如果设置一个未注册的文本号,触发报警时只显示文本窗口。设置前确认文本号。

  12. 设置显示报警的报警部件。打开将显示报警的画面(例如,基本画面1),在[部件(P)]菜单中,选择[报警(A)]或点击,将部件放置在画面上。

  13. 双击所放置的报警。将显示报警对话框。

  14. 对于该报警,选择将显示的块和模式。

  15. 设置[显示起始行]、[显示报警]和[显示行间距]。

  16. 点击[子显示]选项卡,勾选[启用子显示]复选框。

  17. 在[子显示类型]列表中,选择[显示文本窗口]。

  18. 在[窗口大小]中,选择子显示的窗口大小。

  19. 如果需要,使用[项目]、[颜色]和[显示]选项卡下的选项来更改报警消息的显示字符数、文本颜色、背景色、字体和大小。点击[确定]。

  20. 位置设置标志显示在报警部件的左上方。将位置设置标志移动到您想作为子显示显示文本窗口的位置。现在设置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