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.9.1 设置步骤 - 当出现报警时读取数据

本节将以位监控为例,介绍设置流程。

当监控位地址打开时,将同时显示报警及其触发日期/时间。当监控位地址置OFF时,将在同一行中增加恢复时间。

  1. 从[通用设置(R)]菜单中选择[报警设置(A)]或点击。将显示如下画面。在[语言]中,选择报警消息显示语言。

  2. 在[块设置]选项卡上,为注册消息的块勾选所需显示模式(历史/日志/活动)的复选框,并为每种模式设置作为历史保存的消息数。

  3. 选择[备份历史]并定义[隐藏继续报警]。

    • 如果未勾选[备份历史]复选框,当关闭或重置人机界面时,历史报警数据将被清除。

  4. 从[块1]选项卡中,选择[位监控]。

  5. 在[位地址]中,设置位地址 ,以监控报警触发。

  6. 在[启动条件]单元格中,选择当监控位地址ON或OFF时触发报警。

  7. 在[消息]单元格中,输入当触发报警时将显示的报警消息。

    • 一条报警消息中最多可以注册160个单字节字符。

    • 当勾选了[启用文本列表]复选框时,即使在系统运行时也可以切换和显示消息语言。
      18.3 切换文本语言

  8. 勾选[从每个报警中读取数据]复选框,指定[地址数] (例如:3)来读取数据值。

    • 如果要对触发的报警使用相同的地址,无论消息内容如何,都请勾选[使用相同的地址]复选框。设置的地址被用于所有消息。

  9. 点击[地址1],然后点击。此时显示[地址]对话框。

  10. 设置地址,当报警触发时读取数据值。

  11. 在[数据显示样式]中进行设置,然后点击[确定]。

  12. 指定[位长]和[数据类型]。至此,报警设置完成。

  13. 打开画面编辑器,设置将显示报警的报警部件。在[部件(P)]菜单中,选择[报警(A)],或点击 ,将其放置在画面上。

  14. 双击所放置的报警。将显示报警对话框。

  15. 对于该报警,选择将显示的块和模式。

  16. 设置[显示起始行]、[显示报警数]和[显示行间距]。

  17. 在[项目]选项卡中,选择[地址]复选框,设置[显示字符数]。勾选[地址1]、[地址2]和[地址3]复选框。

  18. 如果需要,使用[颜色]选项卡和[显示设置]选项卡中的选项来更改报警消息的显示字符数、文本颜色、背景色、字体和大小。点击[确定]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