详情请参阅设置指南。
17.7 [通用设置] - [文本注册]设置指南
20.12.1.2 报警设置(块1) - 位监控
20.12.2.1 历史 - 基本/基本
有关部件放置的方法及形状、颜色和标签等设置方法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编辑部件
。8.7.1 编辑部件
创建调用子显示的文本窗口。从[通用设置(R)]菜单中选择[文本注册(T)]或点击。将弹出[新建/打开]对话框。
设置文本文件编号和注释(例如,文本文件编号 "1"、注释"压力异常"),然后点击[创建]。
指定[语言],导入将作为子显示进行显示的文本。
然后,注册触发报警时将显示的消息。从[通用设置(R)]菜单中选择[报警设置(A)]或点击。然后将显示如下画面。在[语言]中,选择报警消息显示语言。
在[块设置]选项卡上,为注册消息的块勾选所需显示模式(历史/日志/活动)的复选框,并为每种模式设置作为历史保存的消息数。
选择[备份历史]并定义[隐藏继续报警]。
如果未勾选[备份历史]复选框,当关闭或重置人机界面时,历史报警数据将被清除。
从[块1]选项卡中,选择[位监控]。
在[位地址]中,设置位地址 ,以监控报警触发。
点击[触发条件]栏,选择当监控位地址打开或关闭时是否触发报警。
在[消息]单元格中,输入当触发报警时将显示的报警消息。
一条报警消息中最多可以注册160个单字节字符。
当勾选了[启用文本列表]复选框时,即使在系统运行时也可以切换和显示消息语言。
18.3 切换文本语言
报警设置可以以CSV格式导出或导入。
设置子显示将显示的文本文件编号(例如,1)。
如果设置一个未注册的文本号,触发报警时只显示文本窗口。设置前确认文本号。
设置显示报警的报警部件。打开将显示报警的画面(例如,基本画面1),在[部件(P)]菜单中,选择[报警(A)]或点击,将部件放置在画面上。
双击所放置的报警。将显示报警对话框。
对于该报警,选择将显示的块和模式。
设置[显示起始行]、[显示报警数]和[显示行间距]。
点击[子显示]选项卡,勾选[启用子显示]复选框。
在[子显示类型]列表中,选择[显示文本窗口]。
在[窗口大小]中,选择子显示的窗口大小。
对于有些机型,当[窗口大小]设置为[大]时,该窗口可能不能在人机界面上完全显示。
20.13.4 历史报警子显示限制
如果需要,使用[项目]、[颜色]和[显示设置]选项卡下的选项来更改报警消息的显示字符数、文本颜色、背景色、字体和大小。点击[确定]。
位置设置标志显示在报警部件的左上方。将位置设置标志移动到准备作为子显示显示文本窗口的位置。现在设置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