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18.7.3 通用设置 - 符号变量设置

显示用于注册符号变量的画面。

名称

指定符号变量名称。

类型

指定符号变量类型。

从[系统设置]窗口的[逻辑程序]中,当[注册变量]为[变量格式]时,则从[位地址]、[字地址]、[位变量]、[整型变量]、[浮点型变量]、[实型变量]、[定时器变量]、[计数器变量]、[日期变量]、[时间变量]或[PID变量]中选择类型。

当[注册变量]是[变量格式]时,请将类型选择为[位地址]或[字地址]。

数组

决定是否指定数组。

当[类型]为[位地址]、[字地址]、[位变量]、[整型变量]、[浮点型变量]或[实型变量]时,可以进行设置。

元素数

指定[数组]元素的数量。

最大值具体取决于所选的[类型]。

地址

如果您将[类型]指定为[位地址]或[字地址],请指定控制器/PLC地址。

保持

选择保持或非保持。

如果选择[位地址]或[字地址]作为[类型],则不能设置。

注释

键入任意注释。

应用

导入CSV文件格式的符号变量。

如果选择[GP-Pro EX格式],您可以导入从GP-Pro EX中导出的符号变量。

如果选择[其他格式],您可以导入Unicode格式CSV或制表符分隔的文本文件。

如果选择[STEP7工程文件],您可以导入西门子配置软件STEP7工程(S7P)中设置的符号和注释。

导出CSV文件格式的符号变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