显示格式
设置报警历史显示的格式。
块
从[直接]或[地址]中选择指定显示块的方法。
显示块
如果将[块]设置为[直接],从[块1]到[块8]选择带有要显示的报警消息的注册块。如果将[块]设置为[地址],设置指定要显示的块的地址。
在人机界面启动前,如果与设置为指定块地址的控制器/PLC发生通讯故障,将不显示报警部件。只要报警监控地址表明报警处于活动状态,如果与定义为块地址的控制器/PLC的通讯恢复,则将显示截至当时发生的所有报警。
如果与定义为块地址的控制器/PLC发生了通讯故障,只要与为报警监控地址设置的控制器/PLC的通讯保持活动状态,人机界面就会更新,尽管块编号不会改变。
显示模式
从[历史]、[日志]或[活动]中选择报警消息的显示方式。
消息显示方式
选择一种显示报警消息的方式。
1行显示
与日期或触发时间等其它项目显示在一行。
多行显示
在与其它项目不同的行只显示报警消息。
如果消息比显示区域宽,超出部分将被截除且不显示。
每条消息的行数
当选择了[报警]-[基本]-[消息显示方式]-[多行显示]时,设置消息行数为1至5。
此处设置的行数适用于所有消息。如果消息少于设置的行数,也将显示空白行。
显示起始行
设置开始显示报警消息的行。
显示报警数
在1~50范围内设置将要在报警部件中显示的报警数。
显示行间距
在0~7点范围内设置报警消息之间的间隔。
显示方向
从[底部 -> 顶部]或[顶部 -> 底部]选择报警消息的方向。
启用滚动报警
选择是否用滚动报警的形式显示历史报警消息。如果报警消息中的字符数超过了[显示字符数](在[项目]选项卡中),则滚动报警仅显示历史报警的消息部分。
关于支持用滚动报警显示历史报警消息功能的机型列表,请参阅
1.5 支持的功能
选择了[多行显示]([基本]选项卡-[消息显示方式])时,不能使用此功能。
如果使用的是GP-4100系列,则无此选项,但消息会以滚动报警的形式显示。
可以通过直接触摸的方式选择画面上显示的报警消息。当触摸了已设置子画面的报警消息时,将显示子画面。
显示指针
如果指定了[直接选择],设置当触摸了报警消息时是否显示指针。
如果设置了[显示指针],即使画面被切换到不可见状态,该设置也有效。当画面切换到可见状态,指针将显示出来。
21.3 显示和隐藏对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