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始画面号
设置启动时所显示画面的编号。
当[显示画面号的数据类型]为[Bin]时,在1到9999之间设置画面号;数据类型为[BCD]时,画面号在1到7999之间。
显示画面号的数据类型
从[Bin]或[BCD]中选择切换画面时指定画面号的数据类型。
从人机界面切换画面
设置当从人机界面切换画面时,是否更新控制器/PLC中的设置。
反映在控制器/PLC中
从人机界面切换画面时,可定义是否更新控制器/PLC的[系统区起始地址]+8(切换到画面)中的画面号。
如需同时从人机界面和控制器/PLC切换画面,请勾选此项。
当从控制器/PLC切换画面时,无论[反映在控制器/PLC中]属性的设置如何,都会更新人机界面的系统数据区中的画面号。
有关系统数据区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下面的内容。
A.1.1.2 系统数据区(Direct Access方式)
如果不勾选[反映在控制器/PLC中],设计系统时,请在切换画面后将[系统区起始地址]+8的内容清零。否则,画面切换可能不能正常运行,或发生意外的画面切换操作。
如果用梯形图程序将[系统区起始地址]+8清零,请勿使用[反映在控制器/PLC中]设置。
开始时间
设置上电后人机界面启动所需的时间(0到255秒)。
待机模式
从[无]、[画面OFF]或[画面切换]中选择待机模式。
当此属性被设置为[画面OFF]或[画面切换],系统数据区的[画面显示ON/OFF]的地址值为0(h)时,此功能才能运行。有关系统数据区的详细信息,请参阅下面的内容。
A.1.1.2 系统数据区(Direct Access方式)
无
画面不切换至待机模式。
[画面OFF]
如果在[待机模式时间]中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没有发生任何操作,画面显示将关闭。
画面切换
触摸屏幕
显示滚动报警或错误消息
对于支持更改背光灯颜色的机型,当背光灯更改为红色时,即使[待机模式]被设置为[画面OFF],画面仍将继续显示。
如需再次显示画面,请触摸一下屏幕。
如果选择了[画面OFF],在GP4000系列(GP-4100系列、GP-4201TM和GP-4301TM除外)上,当人机界面进入待机模式时,状态指示灯将显示为呼吸灯状态。 (呼吸灯是指状态指示灯反复缓慢地发亮和熄灭。)
如果画面显示关闭且未显示呼吸灯,背光灯可能已经烧毁。
在GP4000系列(GP-4100系列除外)上,当逻辑程序终止时,即使选择了[画面OFF],也不会关闭画面显示。如果逻辑程序在待机模式下停止,隐藏的画面会重新显示。
画面切换
如果在[待机模式时间]所指定的时间内未发生以下操作,显示画面将切换到[待机模式下的切换到画面]字段所指定的画面。
画面切换
触摸屏幕
显示滚动报警或错误消息
如果选择了[画面切换],则不能用[返回上一个画面]开关返回[待机模式时间]之前显示的画面。
待机模式-待机模式时间
从1至255分钟设置自动清除屏幕的时间,以保护人机界面。如果在设置时间过后还没有任何人机界面操作,则自动清空屏幕显示或切换到设定画面。
待机模式下的切换到画面
如果为[待机模式]选择了[画面切换],则在此指定[待机模式时间]过后将切换到的基本画面号。
当[显示画面号的数据类型]为[Bin]时,在1到9999之间设置画面号;数据类型为[BCD]时,画面号在1到7999之间。
如果显示了全局窗口,即使基本画面发生改变,该窗口也仍会保留。
如果选择了[反映在控制器/PLC中],则不能用画面切换开关中的[返回上一个画面]操作返回[待机模式下的切换到画面]所定义的画面。
调光器设置
如果在[调光器定时器]所定义的时间范围内未发生以下操作,可定义是否调暗画面。
在变暗的屏幕上仍可检查显示内容,这样可以节约能耗。
执行下述屏幕触摸或其他画面操作,将使画面返回其正常亮度水平。
切换画面
触摸屏幕
显示滚动报警或错误消息
以下章节列出了支持调光设置的机型。
1.5 支持的功能
如果人机界面处于离线模式或传输模式,此功能不起作用。
调光器定时器
指定从人机界面上的最后一次操作到屏幕变暗所经过的时间。设置一个从1到300秒之间的值。
变暗时的亮度
指定屏幕变暗时的亮度级别。在0~5范围内选择级别(0最亮,15最暗)。
设置范围取决于机型。
1.5 支持的功能
检测到USB存储器后显示初始画面
使用GP4000系列且在人机界面开机前已插入USB存储器的情况下选择此项。
如果设计的系统需要在人机界面启动后立即访问USB存储器,请选择[启用]。
确认USB存储器的连接后将显示初始画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