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建子程序后,可将它注册到包,还可将注册的子程序放置到逻辑画面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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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向包中注册的子程序使用了功能块,功能块不会被一同注册。
将子程序注册到包
在逻辑画面处于打开的状态下打开[包]窗口。
从[包]窗口中选择一个包文件。子程序将被注册到此包中。(例如:Favorite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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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在选择包文件时选择[新建],则可以新建一个包文件。
包的[类型]请选择[子程序]。

在[画面列表]窗口中选择拟注册到包的子程序,将它拖放到[包]。

至此,子程序即被注册到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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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需编辑子程序的[名称]和[标题],请选择注册到包中的子程序,然后点击[更改]。
使用包中注册的子程序
在逻辑画面处于打开的状态下打开[包]窗口。
选择包含所需子程序的包文件,在[类型]中选择[子程序]。

在[包]窗口中选择拟使用的子程序,将它拖放到[画面列表]窗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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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可以将子程序从[包]拖放到逻辑画面,从而直接插入子程序。此时,子程序也被注册到[画面列表]窗口。
若[包]中选择的子程序与[画面列表]中注册的子程序同名,将弹出一个确认对话框,可选择覆盖现有子程序或用新名称注册子程序。但是,如果画面列表中已有32个子程序,则只能选择[覆盖]。

在逻辑画面中,放置在画面列表窗口中注册的子程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