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.14.5 [通用设置] - [符号变量设置]设置指南

显示用于注册符号变量的画面。

名称

指定不超过32个字符的符号变量名称

类型

指定符号变量类型。

符号是一个任意名称,用于命名人机界面内部寄存器的单个地址或控制器/PLC地址。
选择[位地址]或[字地址]。可注册的符号总数为10000个。

当符号被映射到人机界面中的变量区时,则称其为“变量”。
如果在[系统设置]-[逻辑程序]-[注册变量]处选择了[变量格式],则通过为变量区指定数据格式,可以使用任何名称。请从[位变量]、[整型变量]、[浮点型变量]、[实型变量]、[定时器变量]、[计数器变量]、[日期变量]、[时间变量]或[PID变量]中进行选择。
最多可注册的变量数取决于机型。(在GP-4100系列上不能注册变量。)

有关各变量的详情,请参阅以下内容。
30.3.2.2 变量类型

数组

决定是否指定数组。数组提供了一种在一个变量内控制多个元素的方法。它使您能够对同一类型的变量进行分组,并一次将它们全部保存起来。

当[类型]为[位地址]、[字地址]、[位变量]、[整型变量]、[浮点型变量]或[实型变量]时,可以进行设置。

更多信息,请参阅下面的内容。
30.3.2.3 数组和数组大小

数组大小

如果设置了[数组],则设置其元素数。

范围取决于所选的[类型]。

地址

如果将[类型]指定为[位地址]或[字地址],请指定控制器/PLC地址或内部寄存器地址。

保持

如果在[类型]中选择了一个变量,指定是否在人机界面关机或复位时保持变量数据。选择[保持],可将数据复制到备份存储器(SRAM)。

[保持]中设置的变量数取决于[系统设置]-[逻辑程序]页的[保持区设置]。

30.15.1 [逻辑程序]设置指南

注释

输入不超过32个字符的注释。

应用

从Unicode格式CSV文件或制表符分隔的文件文件中导入符号变量。

如果选择[GP-Pro EX格式],则可以导入从GP-Pro EX中导出的符号变量。

如果选择[其他格式],可以导入Unicode格式CSV或制表符分隔的文本文件。

如果选择[STEP7工程文件],可以导入西门子配置软件STEP7工程(S7P)中设置的符号和注释。

从Unicode格式CSV文件或制表符分隔的文件文件中导出符号变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