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显示位数
从1至17中选择数据的显示位数。可在[项目名称(垂直)字符数]中设置的字符数内进行指定。小数点后显示的数字也包括在位数内。
例如,
如果总显示位数为5,小数位数为2,则如下所示:
小数位数
设置小数点后的显示位数,范围从0到[总显示位数]-1。
当[数据类型]为[Hex]时不能设置此项。
右对齐/左对齐
选择数据显示位置。
零抑制
如果选择了该项,将不显示前面的0。
例如,总显示位数为4
预览
预览所选样式。
数值颜色
设置数值颜色。
背景色
选择数值的背景色。
闪烁
选择闪烁及闪烁速度。您可以为[数值颜色]和[背景色]选择不同的闪烁设置。
根据人机界面和[显示设置]选项卡的[显示设置]区,有些情况能设置闪烁,有些情况不能设置闪烁。8.3.1 设置颜色
自动清除
选择当纠正画面上的数据时是否清除以前输入的值。如果设置了[ON],当输入数据时将删除以前的值,只显示新值。如果设置为[无] ,则保留以前的值,并将新值加在末尾。
(例如,总显示位数为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