总显示位数
从1至17中选择计算数据的显示位数。可在[项目名称(水平)文本字符数]中设置的字符数内进行指定。小数点后显示的数字也包括在位数内。
(例如,总显示位数是“5”,小数位数是“2”)
小数位数
设置小数点后的显示位数,范围从0到[总显示位数]-1。
当[数据类型]为[Hex]时不能设置此项。
右对齐/左对齐
选择计算数据的显示位置。
零抑制
如果选择了该项,将不显示前面的0。
例如,总显示位数为4
预览
预览所选样式。
数值颜色
设置计算数据颜色。
背景色
设置计算数据背景色。
闪烁
选择闪烁及闪烁速度。您可以为[数值颜色]和[背景色]选择不同的闪烁设置。
根据人机界面和[显示设置]选项卡的[显示设置]区,有些情况能设置闪烁,有些情况不能设置闪烁。8.5.1 设置颜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