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.10.2.4 历史 - 项目/扩展

设置报警部件中显示的项目名称。

显示项目名称

勾选要显示的项目名称的复选框并输入项目名称文本。

显示项目名称设置

配置项目名称显示的设置。

直接文本/文本列表设置

设置是否直接输入项目名称或引用文本列表中注册的文本。

直接输入需要显示的项目名称。

使用文本列表中注册的项目名称。
17.13.3 报警部件-项目/扩展(文本列表)

  • 对于每个项目,将其字符数设置为一个大于等于文本列表中字符数的值。文本列表中的字符数较大时,文本列表设置在人机界面上将优先,以便没有截取文本。然而,即使滚动,多于的字符仍将保留在画面上。

字体类型

从[标准字体]或[矢量字体]中为项目名称选择字体类型。

标准字体/矢量字体

  • 标准字体

该位图字体显示速度快,因为它由像素点构成。

  • 矢量字体

该矢量字体在放大时仍能保持它的形状,因为其结构是用线条描述的。

大小

选择项目名称的字体大小。

  • 标准字体

在[8 x 8]到[64 x 128] 的 8 像素范围内指定“宽度x高度”,或从[6 x 10]、[8 x 13]、[13 x 23]中选择一个固定大小。当使用固定大小时,您只能显示单字节字母数字字符。

  • 矢量字体

6 至 127

显示语言

如果您选择了[直接文本],请为项目名称选择语言:[日语]、[ASCII]、[中文(简体)]、[中文(繁体)]、[韩语]、[俄语]或[泰语]。

文本属性

选择文本属性。

  • 标准字体

从[标准]、[粗体]、[阴影] 进行选择(当使用[6x10]字体大小时,选择[标准]或[阴影]。)

  • 矢量字体

从[标准]、[粗体]或[空心]中选择。

显示颜色

选择项目名称的颜色。

闪烁

选择闪烁及闪烁速度。

  • 根据人机界面和 [显示]选项卡的 [显示设置]区, 有些情况能设置闪烁,有些情况不能设置闪烁。
    8.5.1 设置颜色

背景色

设置报警部件的背景色。当选择了[地址]时该设置可用。

  • 当需要滚动显示其他项目时,为项目名称选择一种实背景色。如果项目无背景色,显示时将发生重叠。

阴影颜色

当从[文本属性]中选择[阴影]时启用。设置阴影的颜色。

闪烁

选择阴影颜色是否闪烁及闪烁速度。

  • 根据人机界面和 [显示]选项卡的 [显示设置]区, 有些情况能设置闪烁,有些情况不能设置闪烁。
    8.5.1 设置颜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