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置启动时所显示画面的编号。
当[Data Type of Display Screen No]为[Bin]时,在1到9999之间设置画面号;数据类型为[BCD]时,画面号在1到7999之间。
Data Type of Display Screen No.
选择更改画面操作编号的数据类型。选择[Bin]或[BCD]。
Start Time
设置上电后人机界面启动所需的时间(0到255秒)。
Standby Mode Settings
从[None]、[Screen OFF]或[Screen Change]中选择待机模式。
[None]
画面不切换至待机模式。
[Screen OFF]
[Standby Mode Time]。在设置的时间段内,如果没有触摸画面、更改画面、显示报警消息或其他功能,则清除画面。
[Screen Change]
[Standby Mode Time]。在设置的时间段内,如果没有触摸画面、更改画面、显示报警消息或其他功能,将切换到[Change-To Screen No in Standby Mode]字段设置的画面。
对于支持背光灯颜色切换的机型,当背光灯变为红色时,即使待机模式被设置为[Screen OFF],画面也将持续显示。
在SP5000系列增强型主机模块(SP-5B10)、GP4000系列(GP-4100系列除外)和LT4000系列上,当逻辑程序终止时,即使选择了[Screen OFF],也不会关闭画面显示。如果逻辑程序在待机模式下停止,隐藏的画面会重新显示。
对于SP5000增强型主机模块(SP-5B10)和GP4000系列(GP-4100系列、GP-4201TM和GP-4301TM除外),当选择[Screen OFF]且人机界面进入待机模式时,会显示呼吸灯。(呼吸灯是指状态指示灯反复缓慢地发亮和熄灭。)
如果选择了[画面切换],则不能用[返回上一个画面]开关返回[待机模式时间]之前显示的画面。
Standby Mode Time
从1至255分钟设置清除屏幕的时间,以保护人机界面。如果在设置时间过后还没有任何人机界面操作,则自动清除画面显示或切换到设定画面。
Change-To Screen No. in Standby Mode
如果[Standby Mode Settings]为[Screen Change],设置经过[Standby Mode Time]之后要切换到的画面号。
当[Data Type of Display Screen No]为[Bin]时,在1到9999之间设置画面号;数据类型为[BCD]时,画面号在1到7999之间。
Dimmer
指定在经过一定时间后,如果没有执行任何屏幕操作,是否降低屏幕亮度。
如果选择[Enable],则在指定时间内没有屏幕操作的情况下降低亮度。 在变暗的屏幕上仍可检查显示内容,这样可以节约能耗。
在人机界面上做任何操作都会使屏幕恢复原来的亮度。
对于支持调光设置的机型,可能通过触摸来设置此功能。
以下章节列出了支持调光设置的机型。
1.5 支持的功能
Dimmer timer
指定从人机界面上的最后一次操作到屏幕变暗所经过的时间。设置一个从1到300秒之间的值。
Brightness when dimmed
设置画面变暗时的亮度等级。值越小,屏幕越亮;值越大,屏幕越暗。
设置范围因所用机型而不同。关于设置范围的更多信息,请参阅下面的内容。
1.5 支持的功能
Initial screen is displayed after USB storage is recognized.
当使用SP5000系列增强型主机模块(SP-5B10)或GP4000系列时显示
如果设计的系统要求在人机界面启动后立即访问USB存储器,请选择此选项。
在人机界面通电前连接USB存储器。USB存储器的连接得到确认后显示初始画面。